孕期用药是件大事。对于孕妈妈及其家属,了解孕期用药原则是非常必要的。只要掌握以下10项铁律,面对多变的情况也不会出差错。
1
让医生知情
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孕妇看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任何一位医生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询问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
2
用药目的明确
用药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证,既不能病情不明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有病不用,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
3
保守原则
能少用的药物决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就不用,能暂时停用就暂停使用。
4
选优原则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5
避免未知风险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就更要谨慎。
6
权衡已知风险
已肯定的致药物应禁止使用。但如果孕妇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和风险后,方可考虑使用。
7
时间及剂量控制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尽量缩短用药疗程,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8
切忌自选自用
切忌自选自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自己用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9
遵循用药说明
服用药物,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等字样。
10
是否终止妊娠
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师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终止妊娠。